婁底新新網訊 (通訊員:賀國亮)“我知道種罌粟是國家禁止的,以為被發現后自己鏟掉就好了,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。”日前,漣源市六畝塘鎮譚某在自家屋后菜地種植的876株罌粟原植物被當地民警鏟除,譚某也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漣源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,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案件被移送至漣源市檢察院后,辦案人員訊問譚某種植罌粟的動機。譚某稱自己常年身體不好,他聽說罌粟可以止痛,便找來種子,從今年2月份開始私自種植,直至5月被轄區民警和綜治辦工作人員查獲。
譚某種植罌粟雖然僅僅為了讓自己緩解病痛,但根據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,非法種植罌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強制鏟除。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以及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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